昨日本报第一版刊登了《卡拉OK厅须缴版权费了》的消息,这标志着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奉化的KTV长年免费播放MTV却从未向著作权人缴纳任何费用的“免费时代”结束了。
据有关规定,我省的版权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包厢10元/天,优惠期内8元/天,无论包厢空闲或营业都按此标准收取。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按此标准,我市98家KTV一年将多支出二三百万元。
经营者:对交费“一刀切”有想法
我市KTV经营者对于这一收费怎么看?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交费可以,但要根据各经营者的实际情况。他的KTV有15个包厢,算下来一年得交5万元左右,即使按照优惠的300天每天8元一个包厢算,也得3万多。“本来小地方不比大中城市,岳林广场KTV都是中低档的,和高档的场所一个标准觉得不公平。”另一位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人合开KTV,7个包厢,“不是每天全都满的,难道也全收费?现在装潢等经营成本高,竞争激烈。真要收,我不打算开了。”
负责收费的浙江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反映他们在以往工作中早遇到过,所以建议KTV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主要就是能对内容和版权进行有效监管,“简单地说是每个KTV点歌情况基本能知道。”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KTV业主们对要缴版权费这一天的到来并不意外,但他们认为费用标准高了,大都处于观望状态。
消费者:担心涨价转移成本
对卡拉OK收取版权费,K歌者也很关心,他们担心消费成本转移到自己身上。“我去的KTV一般消费在200元左右,可我想这一整天也不止我们这帮人,一天10元对一个包厢而言应该不多,不见得就要对我们提价几十元吧?”前日下午正在岳林广场K歌的小王对记者说。“很多卡拉OK包厢本来就价格浮动,10元分摊至每个包厢根本看不出,如果让消费者来承担,这是没有道理的,希望有个监管。”网友“胡作非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