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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医改正式启动 3年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1-25 07:08:59

  总体目标:2020年前,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普及,公立医疗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记者昨日获悉,宁波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医疗保障更好了

  “小病扛、大病拖”,医疗费曾是患者肩上一座沉重的大山。为此,我市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未来3年,宁波将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分别为87%与85.8%,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根据《意见》,宁波将以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城镇职工医保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医保覆盖面,2010年达到90%,以学生为重点,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2011年在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每年稳定在90%以上,政府对符合就业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城镇医保。

  基本医保水平也将逐步提高,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将提高到人均230元以上,2011年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提到人均200元以上,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医疗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并开展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的商业补充保险。

  三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1%-83%之间,城镇居民医保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50%以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30%以上。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将得到完善,2011年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将超过人均10元,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加大贫困孕产妇分娩和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救助力度。

  基本药物制度和医药价格形成

  近年来,药价虚高、药费偏贵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宁波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3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制度将分三步走,今年,慈溪、鄞州、北仑、大榭和东钱湖将先实施,明年余姚、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和高新区也将实施,从2011年起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

  此外,《意见》还提出,宁波将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体系,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延伸至农村网点,实现药品连锁供应或直接配送。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除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外,宁波还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改革,开展收取药事服务费试点。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了解到,宁波三年内全面完成县级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建设,全市新(改、扩)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家以上、服务站1000家以上,医疗设施、设备和环境明显改善。实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2011年,全市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全面提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有些变化老百姓很快就能感受得到,在不远的将来,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家二甲以上(含二甲)的医院,每3万至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乡镇)将拥有1家由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一般出行20分钟就能找到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辐射不到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村卫生室,对地处偏僻、人口稀少的行政村设固定的巡回医疗点。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硬件”越来越过硬。记者了解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采购经费等费用由政府负责,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等多种形式推进村卫生室建设。

  软件上,社区医生将越来越“信得过”。宁波将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和免费定向委培计划,到2011年,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和高校医学毕业生1000名以上,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100名以上。

  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

  长期以来,受“重医轻防”观念影响,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对薄弱,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宁波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在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服务内容,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疾病社区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传染病防治和社区公共卫生安全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宁波还将新增一大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孕产妇产前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等。

  2009年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在30%左右,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6万名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将全面完成,并启动35-59岁农村妇女常见病检查项目,完成宫颈癌检查20万人,乳腺癌检查5万人等。此外,宁波还将逐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0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将达到25元。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记者了解到,宁波将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对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等给予专项补助,对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收入,市、县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此外,宁波将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各种形式的医疗机构,并通过探索服务外包、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试点。

  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也将改革,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核心的岗位工作制度,将人员绩效薪酬与岗位技术差别、工作质量、劳动强度、服务成本和社会效益相结合。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是整个医改工作的难点,他们将加强公立医院改革的调查研究,加强市第二医院集团化建设,启动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建设,组建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

  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