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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知》不会导致市民多缴个税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1-27 07:33:11

  中国宁波网讯 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由于通知中提到,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不少人担心因此会要多缴个人所得税。不过,宁波市财税局有关专家却并不这么认为。

  “可能是有的专家误解了这个《通知》的意思,或者对个税税法不太熟悉。因为本来列在福利费支出的项目,像饭贴、车贴等,都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宁波市财税局税政一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个税并不仅仅针对工资这一块来征收,范围涵盖是比较广的。在宁波,职工福利费、实物补贴等项目本来就要缴纳个税,比如车贴、饭贴就是在缴个税的,房贴部分超过一定比例的也要缴税。”据介绍,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征税范围是指与个人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我个人的理解,财政部下发这个通知,是为了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让分类更加规范些。并不会直接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增加。”

  东南商报记者 周静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