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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5日起将对进境油菜籽有新规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1-28 08:57:21

  中国宁波网讯 从今年11月15日起,对进境油菜籽实施新的检疫要求。

  根据新规定,我国暂时只允许从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进口油菜籽。此外,进口的油菜籽必须进行“油菜茎基溃疡病菌”的检测。据悉,该有害病菌在我国进口油菜籽中已有发现,一旦传入我国油菜产区,将对我国油菜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宁波是全国重要的油菜籽进口口岸,去年以来的进口量达35370吨。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油菜籽贸易、代理商,进口油菜籽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贸易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油菜籽严禁作为种子用,并且不得转卖其他企业。二是进口商应要求加拿大、澳大利亚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对每批次输往中国的油菜籽进行“油菜茎基溃疡病菌”检测,并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检测结果。

  宁波日报记者冯春鸣 通讯员江山宁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