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索要赌债 竟扔鞭炮到别人家中进行威吓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1-28 09:09:44

  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索要赌债,竟燃放鞭炮扔到别人家中进行威吓。11月26日,经慈溪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刘某被法院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40岁的刘某是慈溪市周巷镇的一个企业老板。今年春节前后,他和附近另一个开塑料配件厂的企业主岑某一起赌博,岑某欠了他10多万元钱。岑某在归还了一部分钱后,就拖着不肯还了。

  刘某为了索要赌债,就想着吓唬一下岑某。今年5月26日晚,刘某指使朋友李某买来两串鞭炮,然后李某驾车偕同“家明”、“小赵”(均在逃)深夜跑到岑某生产作坊所在的家门口,点燃鞭炮后驾车逃离。

  第二天,刘某见岑某没有反应,就准备弄点“更大声响的”。当天夜里,他授意“家明”跑到岑某厂区拆除了装在围墙边的监控器。5月30日下午,刘某花180元买来了两盒礼花炮仗。次日凌晨时分,李某、“家明”、“小赵”三人又驾车到岑某家门外,点燃6枚礼花弹,丢到岑某家的围墙内,然后快速逃离。礼花弹燃放后,引燃了堆放在墙角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岑某家人和工人扑救了半个小时才将火扑灭,但不少塑料制品已被烧得面目全非。

  6月1日晚,刘某等三人决定再去岑某家弄点“声响”。孰料这次岑某留了心眼,听到有人在自家门口燃放爆竹后,立即报警并驾车跟了出来。随后,警方在岑某配合下将刘某和李某顺利抓获。

  11月26日,慈溪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最后当庭作出判决,认为刘某放火罪名成立。鉴于刘某实际造成的损害不大,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从轻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杨政琦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