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1月28日讯(记者陈锦源)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世卫”今年所定的主题为“权益、责任与落实”。宁波市疾控中心专家呼吁,市民不应戴有色镜看待艾滋病,而应将它看作为一种慢性的传染病。宁波“防艾”,“反歧视”一直在行动着。
心理承受能力是艾滋患者生存的一种考验,替艾滋病患者寻找一个自我放松的治疗环境是以“反歧视”为根本的。宁波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所长张丹丹呼吁,不要带有色镜片看待这个疾病,而应将它看作为一种慢性传染病,不要将它与一些不道德的性观念或性乱行为联系在一起。如果社会人士都抱着这样的心态看待艾滋病,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就会大大减少,更有利于艾滋患者的治疗。
“艾滋病患者有可能是无辜的,他们并没有发生社会不道德行为,而是一位受害者,如血液感染和母婴感染,这类人群根本不应该受到歧视的。”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主任禹海航说。艾滋病实际上是一种疾病,但由于歧视和不知,市民对艾滋病产生反感和恐慌。
“反歧视”行动在卫生部门进行艾滋检测的技术操作上得到一定的保障。张丹丹介绍,浙江省有HIV阳性感染者告知条例,经过慎重、多重、复合检测后,才能给患者出具确认阳性报告。出具报告的同时,卫生部门要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但艾滋病毒潜伏期一般2到15年,通常为8到10年,平时是跟正常人一样。
卫生部门对艾滋病的检测结果是保密的。病情首先是告知患者本人,经其同意,卫生部门才能告知相关人。但其配偶除外,因为配偶是有知情权的,夫妻之间的行为会导致艾滋传播,所以配偶也要做检测。
在保密的情况下,艾滋病患者拥有正常人一样的权利义务。艾滋病患者绝对不能故意把病毒传染给他人,故意报复社会,跟他人发生无保护性的性行为,否则将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宁波市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截至2009年9月底,累计治疗病人达135人,位居全省第一。今年,各县(市)、区均设立了艾滋病定点临床诊疗机构,成立艾滋病临床治疗专家组,为辖区艾滋病病人制定免费抗病毒治疗及副反应处置方案,为参加免费抗病毒治疗病人提供医学随访及相关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