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我县新农合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从明年开始,国家补贴增多了,个人缴费也有所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也提高到了8万元,比2009年的3.5万元翻了一番多。据悉,我县2010年新农合基金筹资工作将于本月底启动。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我县农民住院率由2005年的3.92%提高到2008月的5.07%。从2005年至2009年10月31日,全县累计筹集新农合统筹基金2.32亿元,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1.98亿元,受益农民达到57.1741万人次。2009年,全县共有393870人参加新农合。
据县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县现行的新农合统筹基金是每人每年175元,这175元中,中央财政负担4元,市、县、镇乡(街道)三级财政补助116元,参合农民个人负担55元。2010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提高到每人每年27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6元,市、县、镇乡(街道)财政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到174元,农民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55元增加到90元。
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新农合补偿政策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参合农民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首先,门诊补偿水平提高,从20%提高至25%,封顶线不变。其次,取消了住院补偿分段累进方式,调整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即将乡、县、市、县外非宁波市级公立医院起报线分别定为300元、600元、900元、1600元,住院费用补偿水平也分别调整至70%、55%、30%、25%,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减轻农民负担。再者,在原先确定的8种特殊病种基础上增加肺结核为第9种特殊病种,并规定前8种疾病的原发病和肺结核的辅助治疗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此外,参合人年度内发生多次住院和特殊门诊等医疗费用的,只扣除首次起报线,个人年度最高补偿金额为8万元。 (记者 郑丹凤 通讯员 奚忠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