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我市开展了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拆迁裁决等容易损害群众利益的环节进行治理。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10月下旬,市建委、市发改委和市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余姚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进行抽检督察,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但也有安置房建设滞后、个别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到位不及时、制定和执行拆迁政策不平衡等现象。
活动还就群众最关心的拆迁许可环节、补偿安置和拆迁评估环节、拆迁裁决和强制拆迁环节作了治理。
宁波日报记者 王 岚 实习生 邓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