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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农合提高中医中药报销比例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2-03 08:21:44

  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东林寺的邬女士得了胃病,到姜山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就诊,共花费215元。邬女士结账时凭合作医疗卡,直接报销了药费总额的54%,节省了116元。邬女士对笔者说:“有了这一优惠政策,看病时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都减轻了不少,而且实时报销,非常方便。”据悉,从11月1日起,鄞州区出台了提高中医、中药报销比例优惠政策,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农民实行门诊有效医疗费用补偿45%的优惠制度基础上,对中药、中医诊疗项目再提高20%,中药饮片、传统中医诊疗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54%。

  鄞州区向来高度重视中医、中药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中的积极作用,全区设有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20家设有中医科,20家设有中药房。农村中医、中药卫生技术人员有150余人。同时大力开展中医、中药“三名三进”工程。在名医院建设方面,大力发展区骨伤科医院。在名科建设方面,大力发展集士港、姜山、宋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专科建设,实施中医人才梯队培养,做大做强中医特色专科。在名医建设方面,以鄞州人民医院省名老中医为带头人,积极实施鄞州区中医、中药名医战略工程,使一大批区、镇中医骨干脱颖而出。同时,大力推进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吴瑶君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