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将享受一定的财政补助。昨天,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以更好地为我市“再创全面开放新优势、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海外人才智力支撑。
该办法所称的“海外工程师”,须是在国外担任过工程、技术、管理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目前受聘于宁波本地企业及企业开办的研发机构(不含外资企业),在宁波工作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其年薪在50万元以上,聘用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为了更好地为宁波经济转型升级服务,这些“海外工程师”服务的企业应属于《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或《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确定的重点产业,或是在宁波经济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行业。
办法明确,引进“海外工程师”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原则,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工资总额大部分由企业支付的前提下,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对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
会议认为,“海外工程师”是外国专家智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渠道和国际化视野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大力引进优秀“海外工程师”,有利于推进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研发、新产品设计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有利于宁波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昨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明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初步工作思路的汇报、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方案的汇报、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汇报、关于启动宁波2030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的汇报、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汇报,并研究了市政府12月份主要工作。
宁波日报记者 朱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