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明明只有三轮摩托车的驾照,却开起了轿车,且还是酒后驾驶。江西籍男子方某被民警带回江东交警大队途中,居然掏出2000元钱,求民警放他一马。
12月1日晚7时50分,江东交警在东苑立交桥下设卡检查时,远远看到一辆本田轿车开来。但离检查点20米左右时,对方突然停下,随即调头逆向逃跑。民警马上呼叫另一卡点的同伴,最后在兴宁路和世纪大道交叉口将该车拦下。民警随即要求其出示证件。“我有驾驶证,不过没带在身上,我记得驾驶证号码。”该男子流利地报出一串数字,民警用手中的“警务通”一查,确实有位姓苏的驾驶员存在。
经过酒精测试,该男子已属酒后驾驶,民警准备将他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途中,男子从身上拿出一叠钱,利索地点了2000元后塞给民警:“警察同志,这些钱你们晚上吃点夜宵,买点东西,能否把我放了?”对此,民警断然拒绝。
被带到大队进一步查证核实后,民警发现该男子根本不姓苏,而是姓方,江西人,今年38岁。此时,方某才不得不吐露实情:他只有三轮摩托车的驾驶D照,没有汽车驾照。方某来宁波两年左右,偶尔借朋友的汽车开。为应付交警检查,他想了个办法:背熟了老乡苏某的驾驶证号码,企图蒙混过关。当晚,他和朋友一起吃晚饭,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酒后想上高速公路去外地,结果遇到交警检查。
目前,方某因准驾不符、酒后驾驶,已受到相应的处罚。
宁波日报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张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