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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起常洪隧道将不再收取车辆通行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2-05 07:23:4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常洪隧道将不再收取车辆通行费。如果逾期继续收费,我市将依法查处。

  常洪隧道南接宁波市主干道通途路,北接甬镇公路和329国道,是宁波市东外环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宁波市中心通往江北、镇海、慈溪的交通要道。

  1999年4月底,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天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宁波常洪隧道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常洪隧道,总投资约5亿元。2002年3月竣工通车后,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

  取消常洪隧道车辆通行费,不仅将减轻车主的负担,还将缓解相关地区的交通拥堵状况。(张昊)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