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威 通讯员 王诗祺)日前,我市根据《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印染项目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了印花生产环保准入条件,规范服装生产企业经营行为,改善生态环境。
小印花加工是一个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近年来,我市小印花加工有所抬头,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无证无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突出、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对全市范围内小印花加工户进行了调查统计,仅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胜山镇、坎墩街道、逍林镇、匡堰镇、横河镇七个小印花生产相对集中的镇(街道)就有201家。通过小印花行业专项整治,截至10月底,全市小型印花行业拆除285家,小印花行业生产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据介绍,印花生产环保准入条件不仅对印花生产企业相关证照、生产工艺、原料等有所规范外,重点对企业生产废水清污分流、分质回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回用率大于50%。同时,要求企业配置废水处理设施,排放部分进行预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III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色度、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