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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9万元购买假币 却换来一箱冥币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2-07 12:37:39

  中国宁波网讯 被人骗了9万元,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为何?原来,涉案嫌疑人是在买假币时被骗的。记者昨日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受骗上当的吕某因涉嫌购买假币罪于上月底被逮捕。

  吕某在新昌开了一家饭店,潘某是店里的常客,和吕某比较熟悉。今年9月9日,潘某和另一个男子来到吕某店中。潘某称,自己身上有一叠面值50元的假币,这种假币连银行也识别不了,完全可以放心使用。见吕某将信将疑,潘某送了一张50元的假币给吕某,让他去试试。

  吕某并不知道,这是一个骗局的开始。这张所谓的“假币”,其实是真钞,是潘某用来“钓”他的“诱饵”。

  吕某还真上钩了。很顺利地把“假币”花出去后,他心里活动开了。这时潘某“趁热打铁”,称自己在慈溪开了家造此类假币的公司,如果吕某需要,可以按照真假钞18:100的比例换给他。吕某同意了。

  9月19日,吕某从银行取出9万元,然后来到慈溪市浒山街道某咖啡厅一包厢内与潘某等三人交易。当时潘某等人带了一只密码箱,当吕某提出要看假币时,潘某慢慢打开箱子,里面的假币用包装纸包着。吕某正想验货时,服务员突然来开门了。事后吕某猜想,当时一定是对方乘他不注意按了呼叫服务员的按钮。

  潘某这时已经把箱子合上,称在此验货风险太大。吕某也不再坚持验货了,拿出9万元,换来了一箱50万元“假币”。吕某回家打开密码箱,发现里面全是冥币。

  思前想后,吕某还是在当天向慈溪警方报了案。不久,潘某等3名骗子落网。骗子抓住了,事情却还没完:吕某是受害者没错,但他主观上有购买假币的故意,在客观上购买了假币,已经涉嫌购买假币罪。11月26日,吕某被逮捕。

  慈溪市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的胡警官说,此类案件他还是第一次碰到,真像是一则寓言故事。对吕某来说,这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结果很有可能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宁波晚报记者 李锋 通讯员 胡云庆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