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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新规 建筑渣土处理费用明年上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2-09 07:31:1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市容环卫处获悉,市物价局与市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市中心城区所有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要比现在高了。”市容环卫处副处长何东升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我市还出台了《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需安装GPS等监控设备,运输船舶则必须具备相应的适航条件并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随着这两个新规定的颁布和实施,我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将更加规范。”

  两年内有效遏制乱倒现象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通过两年努力,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利用为主、海洋倾倒区倾倒为辅的建筑渣土处置方式全面构成,建筑渣土“两点一线”(即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过程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准入制度和价格标准基本统一,企业及行业的自律行为显著增强,建筑渣土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处理费用上调不会增加企业成本

  作为《工作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还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建筑渣土的处理费用。

  何东升解释,之所以调整,是因为现行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995年和1997年制定,而近年来机械、油料、人工、处置场地等成本的不断增加,运输和处置费已不能弥补成本。“这也导致部分渣土处置和运输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随意倾倒渣土。”

  那这个费用怎么调整呢?何东升说,新标准对渣土运输价格实行“起运基价”加“超起运运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中增加了“水上”处置方式的运输和处置费用,将建筑渣土运输费和处置费均分为陆运和水运两类。

  调整后的价格具体规定为:陆域运输费中,建筑余土5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9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8元;泥浆5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2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则为每吨每公里1.1元。水域运输费中,建筑余土10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9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3元;泥浆10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15元,超起运里程运价则为每吨每公里0.4元。

  处置费规定中,陆域处置费建筑余土为8.0元/吨,泥浆为10.0元/吨,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10%;海洋倾倒处置费(包括海洋倾倒费)建筑余土为2.3元/吨,泥浆为3.2元/吨。

  “新标准将试行一年。”何东升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调价后不会增加建筑企业的成本。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郑涛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