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鲁 威)家住溪口新一路的王女士近日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她家里的电热毯已经用了十多年,毯子表面有点脏,想清洗一下,但是连问几家干洗店,都表示没有电热毯干洗服务。
针对王女士的问题,记者询问了宁波一家电器制造厂。该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热毯一旦沾水,就会引起漏电等安全问题,所以不能清洗。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王女士家的电热毯已经远远超过这个年限,再用下去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所以这条电热毯,不仅不能洗,而且还不能用了。
想不到,王女士的问题又引出了电热毯安全使用年限这个新问题。随后记者在市区一些超市、商场里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发现不少市民虽然知道电热毯有安全使用年限,但具体标准是多少并不关心。一些市民表示,对于这类廉价的家用物品,能用几年是几年,基本上不会考虑安全使用年限。
市质监局综合业务科的竺科长告诉记者,2008年发布的《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中明确规定: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产品须附有安全使用年限的文字或符号标志。竺科长提醒市民,电热毯等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电路老化后易引发火灾,因此一定要注意安全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