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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政策有微调
稿源: yz.cnnb.com.cn  | 2009-12-09 10:37:06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蔡亚辉)

  连日来,许多小孩家长致电询问明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政策。相关部门昨天回应说,2010年9月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在总体不变情况下有略微调整。

  问:鄞州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有哪些要求?

  答:第一,年龄要求。只有年满6周岁儿童方可入学。年满6周岁因疾病等原因而丧失学习能力、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所在地学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户籍要求。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以户籍为主的原则,有本学区户口,且实际居住地在该学区,经学校调查确认后,优先考虑办理入学手续。

  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明年就读本学区小学(初中)的学生,其户口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相应学校所辖学区。

  问:符合要求的儿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答:第一,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各小学在招生期间,不得对新生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拼音、计算等测试。

  第二,鉴于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的教辅室已经成立,这样全区的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镇乡(街道)组织,学区划分、招生程序等一系列工作都由教辅室负责或协调,各学校组织实施,明年5月初左右各学校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问:小孩现在在中心城区读小学,能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吗?

  答:如上所述,初中招生工作由教辅室具体负责或协调。但有一点要注意,我区初中招生并没有对口初中的概念,初中招生也要遵循以户籍为主的原则。

  问:鄞州区有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手续是怎样的?

  答: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也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学校一般不招收父母暂住在本镇乡(街道)以外的学生,招收的对象必须符合条件,招收的手续、规模和班额必须符合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原则上一年接纳一次。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确在本学区工作,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流出地父母外出打工证明;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父母暂住在本学区1年以上,持有《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流动人口子女申请入学时,需要随带下列证件:⑴户口本;⑵监护人身份证;⑶父(母)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⑷父母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⑸父母的《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到所在镇乡(街道)教辅室统一报名,由教辅室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问:2010年鄞州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大概在什么时候出台?

  答:明年4月出台,届时请您关注有关新闻媒体和教育局网站的消息。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