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一方索赔100元 一方只有50元 情急下跳河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2-09 12:37:14

  中国宁波网讯 两名骑车人因轻微的碰撞事故发生赔偿纠纷,一方坚持索赔100元,另一方只有50元,被逼之下,竟然跳河了,幸好处理事故的民警及时施救才化险为夷。

  12月5日上午7点半左右,北仑交警大队新碶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前往北仑高塘小学至西家周的一座小桥上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是一起非常轻微的事故。事故现场位于一座宽不足6米的小桥上,骑电动自行车的年轻男子张某因操作不当,导致电动自行车与骑自行车的河南籍中年妇女曾某发生碰撞,曾某右手被擦破了一点皮。

  民警本以为只需简单调解一下,双方就能消除纠纷了。没想到,曾某一定要张某赔偿100元才肯罢休,而张某当时翻遍身上所有的口袋只摸出50元钱。民警劝说曾某退让一步,“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得饶人处且饶人,再说这点皮外伤,回家擦点红药水就能解决问题,对方赔你50元也差不多了。”但任凭民警磨破嘴皮,曾某就是不依不饶,一定要张某拿出100元,否则就拉张某到警队去处理。

  见现场无法调解,民警就表示,按照法定的事故处理程序,将暂扣张某的电动自行车,曾某去医院检查治疗后,拿医疗发票到警队,再向张某索赔。

  站在一旁的张某一听要扣车,突然做出了一个让现场所有人都大感意外的举动——他一转身跳到小桥下的河里去了!

  民警立即奔向河边施救,从河边树上折了一根树枝,将树枝伸向在水中扑腾的张某,将张某拉上岸。也许是张某突然跳河的举动让曾某内心不安,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过分了,她推着自行车悄悄地离开了现场。

  见张某被冰冷刺骨的河水冻得瑟瑟发抖,民警赶紧护送张某回家。半路上张某对冲动跳河的举动向民警作了解释。

  原来,今年31岁的他来自四川,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妻子目前没有工作,全家生活靠他每月2000元左右的收入来维持。他为了多一点收入,主动要求加班,全年无休。一听电动自行车要被暂扣,就想到上下班要受影响,他一时着急就跳下了河。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章红勇 陈成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