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数次抢夺女士拎包,每次作案时间几十秒;部分“民二代”犯罪现象应引起社会关注
湖南男子吴某虽然只有24岁,但他已经是“四进宫”了。今年1月刑满释放后,从5月份开始,他夜间蹲守在香格里拉大酒店等宾馆附近,数次抢夺单身女子的拎包。昨天,吴某被江东检察院以抢夺罪批准逮捕。
抢包之后迅速按计划撤退
5月22日晚上9点多,吴某来到事先踩点过的香格里拉酒店工地附近。四处张望后,吴某看到了正步行经过此地的母女两人。吴某发现那对母女有说有笑,根本就没有注意周围有什么可疑情况。吴某慢慢靠近她们,轻轻地走到母亲的身后,突然用力,飞快地抢到了这位母亲右手的拎包,然后快速爬进工地围墙,消失了踪影。从抢劫到逃跑,整个过程不到30秒,受害者对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没有一点印象,只看到嫌疑人身高在1.7米左右。
吴某回到暂住房,惊喜地发现,包里有6000余元现金,还有银行卡、MP3、皮夹、手机等财物。
随后几个月间,他在香格里拉酒店附近又分别抢了6名单身女子的拎包,都是晚上7点至9点间。这些拎包里最多的有8000多元现金,少的也有1000余元,共计现金2万余元、银行卡30余张,以及手提电脑、手机、提货券、购物卡、玉佩、项链等物品。
吴某每次抢包之前都对周围环境进行踩点,并计划好抢包后的逃跑路线,而且作案对象都是女士。作案时间最多一分钟,被害人根本无法辨别他的长相等特征。尽管如此,警方还是通过技术侦察等手段,抓获了吴某。
年纪不大却已“四进宫”
经查,今年24岁的吴某是湖南人,在此之前已经是“四进宫”了。2001年,吴某中专毕业后到镇海炼油厂实习。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加入了一个盗窃团伙。2002年4月,吴某与同乡人一起盗窃他人财物,因未满18岁,被镇海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05年5月,吴某又因抢夺他人财物被江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7年1月又因抢夺被江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直到2009年1月9日才刑满释放。
应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检察官在提审吴某时,吴某承认自己的抢包事实,不过他一再申明自己只是徒手抢包,没有针对被害人的人身伤害。
据江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反映,吴某现象并非个例。近年来被称为“民二代”的“80后”农民工犯罪情况突出。据江东区检察院办案发现,今年1月至11月,共受理审查起诉的占总数的56.2%的犯罪嫌疑人都为“80后”农民工,其犯罪最显著的特点是以谋取不法经济利益的侵财性犯罪为主,尤其以盗窃、抢劫犯罪最为突出。
检查官认为,致使“民二代”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些“民二代”进城后心理失衡、抗生活压力能力差。多为独生子女,虽然生在农村,但父母对他们偏爱有加,从小娇生惯养,很少去干过农活。他们一方面对电视、电影里看到的“高档次的生活”心生艳羡,另一方面却又不具备勤劳致富的耐心和能力。但又心犹不甘,于是铤而走险。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80后”农民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都是因为“干活辛苦,盗窃、抢劫来钱快”而实施犯罪。
其次,不少“民二代”文化素质较低,法制意识非常淡薄。大部分人读到初中,有的甚至是小学就选择辍学。由于素质偏低,生存技能差,适应城市生存能力不强,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收入又低的工作,并逐渐沦为城市新的贫困群体。再加上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本身的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检察官认为,“民二代”犯罪现象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除了规范职业介绍机构,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力度外,更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通过合法途径勤劳致富。
记者 程鑫 通讯员 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