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鄞州高桥宋家漕的郑师傅最近碰到了一桩麻烦事:他准备把自己的一套二手住宅卖掉,前阵子去过户时,被告知房子产权证面积标错了,多标了6平方米多,要重新更改。日前,郑师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房管所补偿的钱,还不够他付买家的违约款,让人着实郁闷。
17户住宅多算面积百余平方米
老郑的房子在宋家漕紫薇新村11幢一楼,是2004年初买来的二手房。他告诉记者,当时买房连同税费共花了17万余元,房产证面积标注为59.71平方米。上月初,他以42.5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徐先生,并签了合同。不料,到房管所办理过户转让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套房子的面积标错了,实际只有53.44平方米,多算了6.27平方米,要重新改回来。老郑一下就傻眼了。
上月底,鄞州区望春房管所就房屋面积登记差错,向老郑出具了一份处理方案,合计补偿房价、多计的税费及利息等有2.1万余元。老郑对记者说,因为面积缩小,他按现在的卖出价,要赔给买家4万多元呢。“这个差错不是我造成的,凭啥要我往里搭钱呢?”老郑觉得很委屈。
据记者了解,老郑所住这栋居民楼有3个楼道18户人家,其中17户人家,房产证面积都被多标了6平方米多,只有一户的面积是正确的,算下来,整栋楼多算面积百余平方米。上月初,房管所在楼道贴了告示,要相关住户去办理面积变更手续。
房管所:老员工计算出错,积极处理善后
昨天,记者联系了鄞州区望春房管所的黄所长。黄所长说,郑先生所说情况属实,紫薇新村11幢楼面积多算的问题,是去年居民偶然发现的。1999年时,一位测算面积的职工根据工程图纸计算,结果把面积算错了,11幢楼的17户人家每户多算了6平方米多。现在这位职工已经退休了,房管所发现问题后进行了调查,并请相关测绘单位重新测算了面积。
黄所长说,这个差错是房管部门造成的,理所应当予以改正,并向所涉及的住户致歉。在这些住户中,有的是一手房买来后一直自住,有些像郑先生这样经过了二手房买卖。房管所目前把情况如实告知了住户,希望业主来变更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将依据政策和国家赔偿的有关标准,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律师建议:郑先生可变更二手房合同
郑师傅对房管所的补偿方案提出了异议。他说,房管所的房价补偿,是按照2004年时他买价每平方米2800元算的,可现在房子卖出单价已涨到每平方米7000元,光这6.27平方米差错面积的差价就有2万多元了。老郑说,因为面积缩小了,现在买家还要找他索赔呢。
为此,记者咨询了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的阮文良律师。阮律师建议说,因为面积差错是由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买卖双方对此都没有责任,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老郑的这份二手房转让合同可以撤销,也可以双方协商变更。
此外,对于郑先生提出的补偿异议,阮律师认为补偿应该考虑这几年的房价上涨因素,以目前的房产评估价比较合理,建议郑先生和房管部门多沟通一下。
记者 余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