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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 骗出女同行劫财害命被判死刑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2-15 07:33:57

  2男子将某保险公司的一名女业务主管骗出杀害,昨被一审判处死刑

     死者丈夫希望类似从业单位应建立单位报告制度,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为了11万余元的高利贷,2名赌徒将某保险公司的一名女业务主管骗出,谋财害命(本报6月23日曾做报道)。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2名男子死刑。

  同行打电话介绍保险大单

  6月17日,宁波某保险公司的业务主管芦女士接到了好几个电话,电话是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里,对方着急地要跟芦女士谈一笔“几十辆轿车投保”的业务,催她到新晶都酒店的大堂面谈。

  打电话的男子姓王,余姚人,芦女士认识他。两人都做保险行业,在鄞州同一幢大厦不同保险公司上班,王某做寿险,芦女士做财险。由于不能做财险业务,王某接到财险的单子后会介绍给芦女士,这样的合作之前也有过。

  见王某催得紧,芦女士同意第二天见面。晚上,芦女士还特意向老公卢先生问了新晶都的地址。

  汇钱后失去联系

  18日下午1点,芦女士再度和王某联系后,赶到了约定的地点。当天下午3点45分,卢先生突然接到了妻子打来的一个电话,显示的是芦女士一个不常用的手机号码(芦女士的手机是一机双号),卢先生还有点奇怪,芦女士解释是手机没电了,用了客户的手机,然后她提出要卢先生给她汇8万元钱,因为她准备和客户一起到舟山谈业务。

  这个要求卢先生不觉得奇怪,因为芦女士是做保险的,按照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她经常要先垫付保险费,再向投保人收取保费。所以,卢先生按照妻子的要求汇了钱。汇完后,他给妻子打电话“钱收到了吗?”

  电话里,芦女士回答道,“钱汇到了?那我到银行去了。”这是卢先生和妻子的最后一个电话。

  打不通电话丈夫报警

  当晚8点左右,回到家的卢先生给妻子打电话,发现妻子的手机关机。“这很不寻常。”卢先生说,他们的女儿才1岁半大,平时在外面不管多忙,妻子总会打电话回家来问两句。他心里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

  在忐忑不安中度过1个晚上后,卢先生一早又打妻子手机,发现依然关机。卢先生当时的考虑是,如果妻子出事了,卡里的钱肯定动过,于是他又赶到银行查询,发现卡里的钱分文未少,卢先生的心稍安了些。他还安慰岳父岳母,“钱还在,人应该没问题,你们放心。”

  6月19日中午12点左右,芦女士的手机依然未开机,卢先生急死了,向海曙警方报了案。

  动手前3天主动离婚

  据王某等人事后交代,他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几十辆轿车的投保业务”,这不过是骗芦女士出来的一个借口。王某因为赌博欠了10万元的高利贷,同伙邵某也欠了1万元高利贷,邵某也是余姚人,在一家单位做厨师。两人都被高利贷逼得没有办法了,谋划了这桩抢劫案。在动手的前3天,王某还主动和妻子离了婚。

  芦女士开车接上他们2人后,他们把芦女士骗到了科技园区,然后用刀逼芦女士下车,用手铐、胶带控制了她的手脚。当时他们的计划是,先拿到钱,再将她带至四明山区灭口。

  在两人的强逼下,芦女士给老公打电话,要老公把8万元钱打进了自己的农行账户,并被迫说出了所有银行卡的密码。确认钱已到账后,两人决定先杀人后到外地取钱,这也是为什么卢先生和妻子失去联系后,发现银行卡的钱分文未动的原因。

  回来筹钱准备外逃被抓

  两人合伙将芦女士杀害后,带着芦女士的尸体逃往省外,打算到省外抛尸。但在东阳取钱过程中,因他们操作不当,芦女士的农行卡被ATM机吞没,芦女士其他银行卡内所有资金不过6000多元,王某等两人无奈返回宁波,商量筹钱外逃。

  因为害怕,两人没有按照原定的计划在省外抛尸,而是在奉化溪口的一处盘山公路,将芦女士的尸体推下了悬崖。

  6月20日早上8点多,返回宁波借钱的王某被守候的民警抓获。中午时分,邵某也落网。

  昨天,王某和邵某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死刑。宣判后,卢先生说,他反复地回想妻子出事的经过,觉得像妻子这样的女性公众从业人员,在单独外出时,有时面临的人身伤害的风险比较大。如果能建立一个单位报告制度,即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前必须向单位汇报自己的客户对象、外出地点,不法分子可能会有所顾虑而不敢轻举妄动。他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记者 胡珊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