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鄞州小城花园公共绿地上现空气能热水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2-16 12:46:36

读者求助

  上周,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联系电话的网友“我是我”,通过QQ向本报反映说,自己是鄞州区小城花园的业主,有一家美发店在小区3幢10号楼附近安装了一台商用空气能热水器,不但毁坏绿化、侵占绿地,该机器工作时发出的轰鸣声还影响业主的正常休息。

  记者跑腿

  12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城花园采访,在3幢10号楼附近找到了那台空气能热水器(右图),该机器靠着墙边。美发店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都很愿意整改,只是希望投诉人能出来当面协商解决,时间约好在12月13日下午2点。

  到了12月13日下午,当记者再次赶到小城花园时,到场的包括有小区物业、社区和业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中建物业小城花园管理处的钱主任告诉记者,空气能热水器大约是今年3月安装起来的,当初的位置经过了选择,所占用的绿化事先进行了移种。今年9月下旬接到网上投诉后,他们立即与店主及房东进行了联系,并安排厂方过来检查,结果发现噪声指标正常。

  “如果说是毁坏绿地,我们可以架高,恢复移种的绿化;如果说是反映噪声,一旦架高我们又担心噪声会更大。”钱主任表示,很遗憾的是,投诉人一直都不肯露面,从而导致整改措施迟迟不能敲定。

  “这么小的一件事情,为何就不能当面说清楚呢?”小区业委会主任何萍告诉记者,他们业委会当然会考虑业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为此,他在小区QQ群里也多次与投诉人进行过沟通,还专门走访了3幢10号楼附近的多名业主,11月底还在小区QQ群里提前3天通知,约好大家一起当面协商,结果等了一下午投诉人也没出现。

  “投诉人不出现,就无法达成整改意见啊。”何萍说,他们一直在等待这名投诉者的出现。

  相关报道

  空气能热水器属于节能新产品

  安装规范参照空调执行

  “事实明确,物业依法拆除机器、恢复绿地即可。”对于要求自己现身的说法,网友“我是我”仍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她)认为该机器当初安装的位置就不对,同时商家完全可以换用燃气热水器或者电热水器继续营业。

  记者了解到,空气能热水器属于一种国家鼓励的节能新产品,它依靠空气源热泵驱动,从自然环境的空气中吸收热能加热水,能耗只是传统电热水器的1/4、燃气热水器的1/3和太阳能热水器的1/2,我国首部空气能热水器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

  昨天下午,记者就安装规范事项咨询了宁波市城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暂无具体标准,平时可参照空调执行。而2003年实施的《宁波市城市容貌标准》中明确规定: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外墙的空调室外机安装高度不低于2.5米,空调的冷凝水应接入统一的排水管道,不得排放到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

    记者 王霞开 文/摄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