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网讯(记者刘开品 通讯员郑雁)昨日上午,由省农业厅副巡视员王建跃带领的省山海协作考核组,来镇考核我区山海协作开展情况。副区长王耀军陪同。
“山海协作工程”是指浙江省内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协作,目的在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03年12月,宁波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我区与舟山定海区、衢州市为山海协作单位。
自山海协作工程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发挥优势、互利双赢”的工作思路,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拓展合作领域,取得了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7年来,我区与舟山共实施了44个合作项目,总投资26.34亿元;自从与衢州开展以资源与产业为载体的山海协作工程以来,我区已实际到位资金5.56亿元。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促进了舟山、衢州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实现了我区产业的合理梯度转移。
王建跃对我区山海协作工作的开展表示肯定。他指出,镇海区领导高度重视山海协作工作,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了欠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为当地百姓致富创造了多种渠道。他希望镇海区与欠发达地区继续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范围,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同时,他也希望镇海区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加以推广,促进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