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听说古董有了买家,一笔生意可以成交,绍兴人董某心中暗喜,兴冲冲地来到余姚。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一笔交易,自己却落入了他人设下的陷阱。
现年53岁的高某是余姚人,无固定职业。2007年7月,高某经金某(已判刑)介绍,认识了做古董生意的绍兴人董某,董某说只要介绍买卖成交,就有一笔不菲的好处费可以拿。高某的朋友比较多,先后介绍了好几笔生意给董某,并且都成交了,高某因此从中拿到了不少好处费。
同年9月16日,高某听说董某绕开自己又跟先前自己介绍的一个买主做了一笔生意,于是就想“教训”一下董某。经事先商量,高某通过电话骗董某来一趟余姚,然后高某和自己的儿子以及陈某、张某等4人(均已判刑)埋伏在自己的租房外。因先前几笔生意做得很顺利,不知是计的董某携带着一件古董来到余姚,哪知他前脚刚来到高某的房门前,后脚高某等4人便冲了过来,二话不说对董某拳打脚踢,并扣押了他随身携带的古董,要求董某赔偿损失。等董某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大呼冤枉。后经双方共同熟悉的金某出面调解,董某被迫写下一张10万元的欠条。次日,高某、金某等人拿到董某支付的10万元钱后将扣押的古董返还,10万元钱则由高某等人瓜分。
后来,高某等人同样以生意没有做成造成损失为由,敲诈了被害人马某3万元钱。案发后,高某的儿子、金某等人先后落网并被分别判刑。(郑艺存 刘文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