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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出台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09-12-19 13:47:36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指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区政府每年安排用于现代商贸、现代商务、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科技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发展的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引导资金的管理包括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督和绩效考评。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张文胜通讯员毛玮)近日,区府办发布《鄞州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旨在提高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指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区政府每年安排用于现代商贸、现代商务、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科技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发展的专项扶持(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引导资金的管理包括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督和绩效考评。

  《鄞州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主体是具有引导资金安排的行业主管部门,这些部门根据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原则要求,编制部门年度引导资金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区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财政局审核。引导资金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导向;优先安排已确定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基地建设和重点项目;根据年度资金安排额度,编制明细预算方案;公开引导资金扶持(奖励)对象、条件。

  引导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区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牵头开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估,评估采取点面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内容,并列入下年度区引导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引导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集中支付、公开公正、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对违反《鄞州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区财政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已安排的引导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今年区财政安排用于现代商贸等8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资金约1.6亿元。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