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人”,也不是纯粹的城市人,即使出生、工作、生活在某个城市,他们的根仍不在这个城市,而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
14岁,本应是在学校里吸取知识养分的年龄,可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却在这个时候离开学校流浪社会,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今年10月份以来,海曙公安分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违法的案件骤然增多,据统计,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占81.6%。
未成年人与国家前途命运休戚相关,他们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
小虎的噩梦
12月15日下午5时30分,海曙段塘某初中。学校广播里传来柔和的女中音:“同学们,放学的时间到了,回家要注意安全……”
顷刻间,学生们从教室里蜂拥而出,说笑着涌向校门口。
位于操场一隅的教室里,13岁的少年小虎有些拘谨地坐在记者面前,讲述着自己的噩梦……
“上周末晚自习后,我快要到家了,有七八个人从后面把我按倒,用拳头打我,用脚踹我的肚子,还问我有没有钱,我说没有,他们搜我的口袋,把我的手机抢走了。”
“他们威胁我,不让我告诉家长和老师,否则,还要打我。”
“他们走了,我浑身疼,但我没哭。我飞跑回家,告诉爸爸,爸爸马上打电话报警,警察很快就来了,把他们全抓住了,手机还给了我。”
小虎口中的“他们”,是出没于学校附近的一个未成年人“帮派”,由一些在校和辍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组成。
“好几天晚上,我在睡梦中被儿子的叫声惊醒‘爸爸,抢手机了、抢手机了……’”小虎的爸爸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这件事,对我儿子造成的心理阴影很大。昨天,班主任老师给我打过电话,说小虎现在上课注意力很难集中,可我和儿子谈及此事时,他却说没事。”
小虎爸爸还告诉记者,造成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违法的罪魁祸首之一是黑网吧,那些小孩之所以抢钱,就是为了上网打游戏。
“事情发生后,我向文化和城管部门反映过。”小虎爸爸气愤地说,“正规网吧未成年人进不去,只有黑网吧,昧着良心收黑钱,不顾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比他们更小的孩子往往成了他们‘零花钱’的摇钱树。”
海曙公安分局望春派出所民警潘潇说,当民警抓到这些孩子时,发现他们那天就抢了4部手机、305元现金。“8个孩子中2个是16岁,其他的都只有13岁。看着他们乳臭未干,却满口叫一个13岁的小孩‘老大’,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潘潇说。
对话蒋华:从受害者到施害者
潘潇口中13岁的“老大”,就是这个少年“帮派”的核心人物——蒋华。
记者在蒋华就读的学校看到了他的学生手册,上面写道“蒋华入校三个月的具体表现如下:性格内向、英语较好,喜欢文娱活动,是学校合唱队的领唱,学习主动性不强,不爱劳动……”
12月13日上午,记者在得到蒋华父母的准许后,和他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
记者:12月11日晚发生了什么事情?
蒋华:(双手不停地揉搓)晚上7点多钟,我叫了7个伙伴,其中5个是经常在一起打篮球的同学,另外2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我们连抢了4个学生的手机和钱。后来,一辆警车、2辆摩托车过来,警察把我们都抓了。
记者:你的父母亲知道这事后是什么态度?
蒋华:我爸妈从湖南到宁波打工快15年了,我是生在宁波的。今年年初,我爸妈到象山一个岛上搞水产养殖,他们要我继续留在宁波读书。我一个月到象山看他们一次,拿点生活费。被抓那天晚上,民警和我爸爸联系上了,因为没船,他出不了岛,第二天中午才赶到。爸爸一直跟民警说话,办手续,没理我。
记者:你为什么要抢别人的钱?
蒋华:向爸爸要钱,他肯定不会给我。我就想抢点,和伙伴们上网吧、买零食吃。
记者:听说你转过学?
蒋华:爸妈离开宁波前,给我买了一个手机,为了联系方便。今年4月的一天,我放学时被3个高中生围住,他们抢走了我的手机,还威胁我,这事,我一直没敢告诉任何人。月底,我到象山,爸妈见我的手机没了,就问我,我不说,爸爸以为我卖掉手机换钱用,打我,我才说的。后来,爸爸怕我再受欺负,今年9月念初二时,把我转到了舅舅家附近的学校,让舅舅照顾我。
记者:你做这种事害怕吗?
蒋华:不怕,我们人多。我的哥们里有比我大三岁的,他们都不读书了,整天在网吧里,我觉得他们很自由,我爸妈不在身边,舅舅早上去工地晚上回来,没时间管我。我跟着的这些哥们能保护我。我逃学,上网吧,因为我身上有一点零花钱,他们反倒听我的。
记者:你们使用的伸缩钢棍是从哪里来的?
蒋华:我们在一家工厂的保安室里偷的。我没用它打过人,只是吓唬吓唬来着。
警方的两难
“说句心里话,在所有的案子里,办理未成年人的案子是最难的,而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的案件,办理起来就难上加难了。”从事刑侦工作8年的段塘派出所民警陈瑞良不无感慨地说。
陈瑞良告诉记者,这种案件一是取证难。外来务工人员本身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时,他们的第一反应大多数是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干这样的事情。向他们了解情况时,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再次吃亏,不配合警方调查,欺骗、隐瞒真实情况,“有时他们不但不配合,还反而责难我们公安机关不近人情,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
而同时,学校方面也顾虑颇多,从保护未成年人的感情出发,在向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里大多报喜不报忧,这也给警方的调查设置了额外的障碍。“为了不给学校增加压力、减少孩子的心理阴影,办案民警到学校调查取证时,一般都不穿警服,而是着便装。”
陈瑞良接着说,二是定罪难。因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法律能给予这些青少年的约束实在有限。“往往一起案件,既不能定罪量刑,又不具备上少管所的条件,年纪太小的,连行政处罚都不适用,只能责令他们的父母严加管教。”陈瑞良说,正因为警方惩治手段的有限,导致一些未成年嫌疑人比成年人还猖狂。
“他们年龄太小,根本没有法律意识,更没有能力去判断后果的严重性。有时,犯案只是为了一时心理的快感。但仅仅是批评教育,能遏制他们再次违法犯罪吗?谁能担保他们长大后就能改邪归正呢?”陈瑞良忧心忡忡。
四方观点给未成年人违法问题支招
大学教授观点——恢复工读学校
宁波大学教授、社会学家屠文淑: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学者们把它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社会公害”。既是公害,就是因为无法从根本上抑制未成年人犯法。不满14岁的少年犯法了,只能责令家庭管教,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本身文化不高,时间不够,方法不多,监管不力,家庭管教往往流于形式,以致这些孩子更加肆无忌惮,他们的犯罪率远高于城市原住民。
学校不收,家庭不管,你让这些孩子怎么办?所以,我认为应该重新把工读学校办起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工读学校是比较陌生的。它是我国专门针对一些有违法犯罪行为、年龄在12至17岁的青少年开设的学校。这些少年从常规的小学中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工读学校的管理比常规学校严格,学生住校周末回家,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在校学生期间除了进行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外,还按年龄组织必要的生产劳动,实行半工半读,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奖惩制度。
也有人说,工读学校是对孩子的一个心理伤害。但我认为,管总比不管好,有关专家曾说,多一所这样的学校就少一座监狱。
律师评述——建立跟踪和帮教制度
宁波律协刑委会秘书长、宁波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龚永茂律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4岁以前现象”存在一定普遍性,常发的是抢劫(俗称“克米”)、偷盗、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目前,各国刑法关于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很大差异。有规定为不满17周岁的,有规定为不满18周岁的,但多数国家规定为不满14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放任不管或走走过场,应当做适当的法律处理,以防止其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目前这种责令家庭管教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相应的操作细则和制约措施。所以,完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的制度十分必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对不满14周岁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孩子,应当对孩子家长或监护人作出具体的书面管教要求,并建立跟踪和帮教制度;家长或监护人管教不严或疏于管教而导致孩子再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则应当对家长或监护人作出制约或处罚措施。
校长视角——建立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
海曙段塘学校副校长卲依玲: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由于家里孩子多,负担重,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家长终日为一日三餐而忙碌,难有闲暇顾及对孩子的教育。孩子在家里从小缺少科学的教育方法和及时的思想引导,等到孩子走向歧途后,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已经无能为力了。德国著名法学家李斯特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与其在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之后大谈“挽救”,不如给他们一个平等的成长环境,也许,这样才更能显示出社会的善意。我一直在思考,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一方面社区、居委会发现孩子旷课,在外面游荡、上黑网吧,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另一方面,可以经常组织孩子们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当他们从那些好的事情中找到乐趣时,就会自觉抵制那些坏的事情的诱惑了。
心理学家剖析——凸显家庭抚育的悲哀
宁波百合心理咨询中心心理治疗师吕飞岳:在孩子成长的最初十年,主要来自父母的教育。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孩子的内在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无法忍受所处的生活孤立或者心理孤立的情景,就会产生一定的焦虑;对孩子来说,这种焦虑是痛苦的。外来的务工家长,重心都在打工挣钱上,孩子心灵孤单,物质满足匮乏,教育简单粗暴,对孩子只有指责和情绪上的虐待,极易导致孩子走向歧路。要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来关注参与,让外来务工家长进家长学校,参加新宁波人心理咨询服务等,都是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的有效途径。
(本文所涉部分当事人系化名)
喻岚 王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