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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满月被她卖了 她称是为儿找好人家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2-22 07:48:43

  昨天下午,一起拐卖儿童案在奉化法院开庭。被告席上的贵州女子安某因为把自己还未满月的儿子卖给一对在临安做生意的夫妻,被控犯拐卖儿童罪。

  带着儿子外出打工

  31岁的安某一张娃娃脸,1.4米的个子,头发乱蓬蓬的。她已是4个孩子的母亲,被卖的是她最小的儿子,当时还未满月。

  安某说,她的婚姻很不幸,年轻时她是被卖给别人做老婆的,跟对方生下了3个儿子,但两人感情不和。

  2007年,她认识了现在的男友张某,于是和前任分手,带着其中一个儿子,跟着张某到浙江台州打工,生活。

  今年6月,安某和张某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加上张某和前妻也有一个儿子,因此小儿子的到来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快乐。相反,因为安某怀孕失去了工作,一家五口人都靠张某1000多元的收入生活,日子过得非常拮据。因此,安某和张某的争吵日渐增多。

  安某说,有时张某赌博输了回来就打她。她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于是带着亲生的2个儿子,跑到了奉化溪口,投奔老乡,打算不再回去了。

  1.3万元卖了亲生骨肉

  安某的老乡熊某以前在一家理发店打工,曾听说老板有一个在临安做生意的表兄弟,夫妻俩有一个女儿,还想要个儿子,但妻子身体不好,无法生育。当安某求助于熊某,想在奉化找一份工作时,熊某和她谈起了孩子的问题。

  熊某说,安某现在带着2个孩子不方便,不妨把其中一个卖掉。安某点点头同意,并委托熊某帮她找一个好人家。

  熊某找到理发店老板,与临安的夫妻联系上了。双方达成协议,临安夫妻出1.3万元,安某将儿子交给他们,从此永无瓜葛。

  7月7日,临安夫妻来到奉化,他们带着安某还差2天才满月的儿子做了检查,确认孩子身体健康。

  之后,临安夫妻当着安某的面把1.3万元以及1.6万元“中介费”,交到了熊某手里。

  拿不到钱愤而报案

  拿到钱,熊某说安某带着钱不方便,把钱先存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里。几天后,安某要把大儿子送到贵州娘家去,熊某给了安某5000元。到贵州后,安某问熊某讨要剩下的8000元,熊某却迟迟不给。

  安某和正四处找儿子的张某联系上后,7月24日上午,她将熊某拉到了奉化溪口派出所报案,说对方欠了自己一笔钱。

  民警一询问,发现3人的纠纷竟然跟拐卖儿童有关,而且卖的还是亲生骨肉,马上立了案。

  昨天和安某一同受审的还有熊某,两人的文化程度都不高,面对法官的询问,安某并不觉得自己犯了罪。她说,她只是想给小儿子找一户好人家。那1.3万元钱不是卖儿子的钱,而是临安夫妻补给她的营养费,她不认为自己有错。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汪美芬 冯建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