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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购物游唱响甬城 规范合同最重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2-22 08:52:26

  只要去某皮革市场,不论是否购物,有旅行社负责免费接送,有些私家车游客还有可能获赠景点门票或汽油票……最近,关于这类“免费”、“附赠品”购物游的广告吸引了宁波不少购物爱好者,免费购物游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然而在这样一份“免费午餐”中,作为经营性主体的旅行社,难道真的愿意免费为购物点接送游客,为他人作嫁衣裳?旅行社和购物点之间是否有某种利益关联?这样的行为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免费购物游唱响甬城

  从上月底本月初起,我市的一些旅行社纷纷推出了海宁皮革城、桐乡世贸等购物景点的免费游,但这种免费游也不是无条件的:如有旅行社提出免费参加海宁皮革城购物游的游客,须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有的旅行社年龄放宽至55周岁,凭身份证报名。报名前必须先上交50元押金,等上车后或返回宁波后退还押金。旅行过程中如需购买保险,消费者还需自掏腰包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等。此外,旅行社不负责游客的中餐。

  尽管是有条件的“免费”,还是吸引了许多市民的关注。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表示,如果真如旅行社所说,不强制购物,购物过程中可自由与商家讨价还价,而且还能免费坐车,应该是一件很实惠的事情。在宁波本地论坛上,许多有过“免费”购物经历的网友也表示:海宁、桐乡等地购物游确实是免费的,旅行社并没有在带团过程中强制游客购物,还有部分网友甚至流露出“去了还想去”的念头。

  我市不少旅行社推出的此类“免费购物游”一般设在周六、周日两天,整个行程设定为一天时间,通常早上7时左右出发,晚上6时左右回到宁波,这样的线路安排和免费待遇受到很多市民的欢迎。

  免费背后的利益链是否合理合法

  尽管是免费游,但还是引起了部分市民的猜疑:旅行社作为企业,为什么愿意免费带着游客去旅游,其背后是否有深层次的利益链?对此,有网友猜测,可能是购物点有返利或人头费给旅行社,这很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一猜测并未得到证实。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旅行社和购物点联合搞活动;另一家旅行社则表示,是他们在进行年底“冲量”。

  旅游业中,旅行社或导游收取“人头费”、“回扣”或“佣金”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怎样的收入是合法的,怎样的又是不合法的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专业人士。有关人士表示,旅行社作为经营性主体,因为具有规模效应,通常会得到景点更为优惠的价格,如门票上的折扣等,这种折扣只要如实记在账上,依法纳税,是合法的。同时,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不应该强制要求游客到某处购物或就餐,并暗中收取对方的回扣,否则不仅可能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还有可能涉嫌商业贿赂。

  作为专门的购物性景点,其情况又有些特殊,因为游客去那里旅游,主要目的便是购物,如果真如一些网友所猜测的那样,购物点(即市场)通过旅行社向游客补贴车费,实现聚人气、促销售的目的,并未涉及到市场内的个体商家向旅行社暗中返还销售利润,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内需,也给消费者以购物的便利。在这过程中,如果是旅行社和市场方之间仅以促销、补贴形式出现,最终旅行社将这一补贴返还消费者,以此形成的利益链是合理的,不应简单地认定为商业贿赂。因为商业贿赂的典型特征是暗箱操作、不如实入账;而在旅行社免费带团去购物点的过程中,已支付了相关的车费、通行费、人员费,这笔费用必然体现在账目上。当然,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涉及到旅行社指定购物店、强制进某餐馆,并暗中收取返利,这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部分已尝试过免费购物游的市民介绍,因为带着购买的目的去旅游,大多数旅行社的安排与自己的期望一致,旅行社如果真能拿到购物点的“佣金”也可以理解,毕竟旅行社在带团出行的过程中需要支付车辆使用、汽油费、过路费以及人力等成本。

  免费旅游规范合同最重要

  尽管旅游是免费的,但合同还是少不了。由于免费旅游,游客的随意性相对比较大,旅行社方面怕游客报了名又不去,造成资源浪费,通常会收取押金,一旦游客违约不参加旅游,押金将被没收,以此保障自身利益。那么作为游客,将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呢?有关部门表示,这类免费旅游关键是规范合同。游客应在报名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附加条款,明确在免费坐车后没有强制性的附加条件,没有购物金额要求等。同时,虽然活动是免费的,但作为组织方,旅行社方面应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记者 张 燕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