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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托儿"代理外来工维权 5人被叫停资格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2-23 14:44:06

  来自安徽的小王在鄞州区某电器公司打工,与企业发生劳务纠纷后到鄞州区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院门口,一名刘姓男子,问过他的事之后,称此事肯定能打赢,并自告奋勇当他的代理人,小王向他交了2000元的“代理费”。事后,小王才知道,刘并非是什么律师,和他一样,也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只不过对劳动法方面的知识略懂一些,就在劳动仲裁门口当起了“律师”,于是他要求对方退钱,但是一直到现在,两个月过去了,这笔“代理费”还没有完全要回来。昨天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期鄞州区已经发生了多起类似事件,为此鄞州区劳动仲裁院发文,禁止5名有污点的“野律师”的公民代理权。

  野律师替人包打官司

  鄞州区劳动仲裁院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不断接到关于野律师骗维权外来工代理费的投诉。不久前,他们审理了一起鄞州区史上标的最小的案件——9元钱官司。9元钱官司的诉讼人是贺某,去年7月他发生了工伤,12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工伤补偿等,后又不服区劳动仲裁院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后,贺某不服继而上诉至市中级法院。与此同时,由于贺某所在公司未退回其9元钱菜票,他又向鄞州区劳动仲裁院提起仲裁。贺某在打过一次官司后,相对熟悉了劳动法律法规及其诉讼程序。在这之后,他经常到劳动仲裁机构门口招揽生意,以公民代理的身份收取代理费用后为他人打官司。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代理是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贺某在违规收取了费用之后,就当起了“代理人”,代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收取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费用。

  野律师就是“法托儿”

  据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野律师说白了就是“法托儿”。他们揽取生意的手段有几种,一是官司包打赢,二是收钱后乱提要求,三是如果打输了,就用种种办法威胁有关部门。据一名外来务工者投诉,他在和企业打劳动仲裁官司时,不慎遇到了野律师,虽然花了2000多元钱,但是最终官司还是打输了,野律师给他出主意,让他以跳楼相要挟。还有的野律师在收了钱后,因为没有帮助外来工达到维权的目的,双方极易发生纠纷,有时他们不得不报警处理。

  这些人良莠不齐,不少人为了赢得当事人信任,往往虚假承诺夸大案件胜诉率,煽动劳动者提起不切实际的仲裁或诉讼请求,一旦发现其代理的案件可能败诉,又将责任完全推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造成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理陷入僵局。一些原本劳动者能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往往因为赔偿金额的差异只能裁决结案,致使双方伤了和气,不少案件最终只好走法院诉讼程序,这对当事人双方都无益处,并且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

  记者遭遇野律师揽客

  昨天上午10时,记者来到鄞州区仲裁院立案室门口,就在看墙上贴的法律法规时,过来了一名拿着包穿着黑棉衣的男子,问记者是不是要打官司。在得到确定的回答后,问记者遇到了什么事,记者谎报了一家企业,说在那里打工无缘无故被老板开除了,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一直没有办理。他将记者拉到一边,算了算说,这个官司可以打,如果打赢的话,最少能得到2万多元的赔偿。记者问怎么打,他说可以帮助打,但是要收取一笔代理费。再问他是律师么,他点了点头。当记者提出要看一看他的相关证件时,对方有所警觉,说不愿意算了,然后就匆匆离去了。

  “外来工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才走向了维权之路,但是在维权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野律师,无异于雪上加霜!”鄞州区劳动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说,正常的公民代理他们是支持的,例如外来工在维权过程中,因为没有钱请律师,委托自己的亲友代理诉讼,这个他们是支持的,但是对于那些以此谋利的野律师,他们日前根椐省高院的有关规定,专门发文做出规定,禁止这种人参与庭审,并且叫停了被投诉多次的5名野律师的公民代理权。

  劳动仲裁部门提醒前来维权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维权过程中,如果需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代理,一定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去找,千万不可听信野律师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沈杨雁 谢恩光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