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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5岁以上单身者申购经适房可加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2-23 14:44:06

  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本月18日公布的我市经济适用房相关细则,今年的申购仍实行评分制,申购登记前天启动。为求高分,不少申购者这两天在各行政服务部门间跑动,以提供尽量多的加分证明材料。昨日,记者在海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整个服务大厅人声鼎沸,到傍晚6点,这里仍排着数十位等候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天一天就办了200多份无婚姻记录证明。”据了解,市三区昨日共开出近500张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其中绝大多数是用于申请经适房的。

  35岁以上单身者为加分办证

  37岁的缪先生是此次经适房的申请者之一,昨日下午5点,他手握274号的等候牌,耐心地等着叫号。“这次35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加10分呢,相当于人家几十年的婚龄。根据评分标准,我算下来可以有80分。上午去了街道,他们说很有希望入围,所以叫我赶紧过来办单身证明。”

  缪先生说,参照评分细则,他已和家里人一项一项认真比对过:无房户计20分,家庭成员中户口在市三区最长者可拿30分,三代同堂可计20分。在加分因素里,缪先生37岁了,离异单身,是可以再加10分的。“电话咨询过2007年申购到经济适用房的几位朋友,他们才60多分,也都买到了,我这次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吧!”

  两类人特别注意别跑冤枉路

  海曙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吴立波对记者说,“在申购经济适用房中,为给自己尽量多的加分因素,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未婚、离异单身、丧偶单身的人都急着赶来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也发现相当多申请者还不够了解政策,白白辛苦跑了“冤枉路”。“每天都能遇到十来例,在外地或国外的申请者,自己不能亲自来办理,就叫了家里人过来,结果不能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吴立波告诉记者,“我们对证件审查一直很严格,对这种证件不齐全的情况,只能退回不予办理。”

  “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日期截止到本月30日,他们回去补办委托书也是相当紧张的,国内的快递还好,国外有些远一些,可能因此会错失这次机会。”为避免造成遗憾,他也特别提醒那些需要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各项证明的申请者,如果人在国内,则请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人在国外的,则请到当地大使馆,由其出具委托证明。

  此外,遗失结婚证、需补办以证明婚龄的申请者,如果是2005年以前办理的登记结婚,则需到各区档案馆去进行查证,这也给工作增加了程序,可能会在时间上造成一定的拖延。“我们民政局只能提供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婚姻登记记录,之前的那些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已移交至区里的档案馆进行管理。”吴立波希望借本报提醒那些需补办2005年前结婚证明的经适房申购者,请尽早赶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相关申请,以免贻误申购时机。

    宁波晚报记者 滕华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