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林业局获悉,根据《宁波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地上报的实施方案,我市确定2010年全市生态公益林新增建设规模为19.1万亩。
具体面积为象山县59526亩,鄞州区40156亩,奉化市81472亩,余姚市10166亩。市级生态公益林建设依照重点公益林建设标准执行,每亩每年最低补助标准为17元。市林业局要求各地尽快组织实施并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启动区划界定等具体工作。
宁波日报孙吉晶 杨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