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制定项目(共3件) 起草单位 联系工委
1.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市民政局 内司工委
2.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 市旅游局 财经工委
3.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市科技局 教科工委
二、修改项目(共2件) 起草单位 联系工委
1.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内司工委
2.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城建工委
三、论证或调研项目(共9件) 牵头工委 参加单位
1.宁波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修改) 内司工委 团市委
2.宁波市出租房屋管理条例 内司工委 市公安局
市建委 市综治办
3.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 财经工委 市交通局
4.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财经工委 市交通局
市安监局
5.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改) 城建工委 市城管局
6.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修改) 城建工委 市水利局
7.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 教科工委 市卫生局
市司法局
8.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 教科工委 市教育局
9.宁波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条例 教科工委 市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