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王银宁 通讯员邬薇薇) 日前,国家农业部经查台账、召开座谈会、阶段汇报等各环节的验收考评,再次授予我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
自2005年我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被农业部首批命名为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以来,执法大队持续深入推进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献身渔业、服务渔民的意识,将大队打造成为一支素质较高、装备精良、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渔业行政执法队伍。截至2009年11月底,大队实现了渔业案件罚缴分离率100%,案件查处结案率100%,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100%,各级检查项目合格率100%,回访群众满意率100%,全县渔业安全无事故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