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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荣获新公民政府创新奖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2-26 07:56:41

  中国宁波网讯   12月19日,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南都公益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新公民之友、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等机构联合发起举办的首届“新公民创新奖”公益评选活动组委会在北京举行了新公民创新奖论坛暨颁奖大会,宁波市教育局荣获新公民政府创新奖,受到大会表彰。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权益保障是事关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之一。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贯彻国务院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两个为主”的原则,通过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共同成长、就学环境改善、教师素质提升、助学行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规范管理等“五项行动计划”,强化责任,破解难题,努力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读上书、读好书。

  1.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我市通过公办学校新建、扩建及推迟小班化步伐等多种措施,建立公办学校接纳为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接纳为辅的就学机制,让在宁波的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各地政府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与本地学生一样,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在公办学校就读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收借读费。

  2.加大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财政资助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各地积极支持、鼓励有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通过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设施设备和生均经费补助制度、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考评奖励制度、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补助制度等,不断改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从2007年起,宁波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引导性专项经费,用于对县(市、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安全设施、师资培训、帮困助学等补助。2008年,宁波市和11个县(市、区)用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教育设施建设、生均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的专项补助经费达到3000余万元,2009年达到4500多万元。

  3.优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服务与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公派校长和支教教师,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管理和教学力量,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统一纳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管理范围。各地还组织开展公办学校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教师支教、双向挂职、跟师培养等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完善多元帮困助学体系,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市通过财政拨款、企业捐资、慈善机构出资、本地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生生结对”、“手拉手”等多种途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元帮困助学体系,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宁波市慈善总会每年出资50多万元,对镇海、北仑及老三区1000余名学生,给予初中生每人500元,小学生每人400元的补助。慈溪市、奉化市等地发动企业捐资,建立了专门用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奖学、助学基金。鄞州区财政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校学生总数5%的比例,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元的补助。

  我市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权,有效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环境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突出的贡献,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所制订的制度和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由于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规模大、增长快,因此实行公办学校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办学模式,采用公办中小学、公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公办民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等多种途径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据介绍,2007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大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五项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公办学校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比例达到70%以上,要求各地强化经费保障,逐步加大对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扶持力度,建立专项经费。“五项行动计划”强调政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法定责任,突出了政府的主体性,并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列入教育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东南商报记者   黄明杰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