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挂牌,这标志着我市节能监管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节能监察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负责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的监管和能源品质监督检查,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察;负责汇集发布全市能源消费状况及节能技术产品有关信息;承担受理、协调处理能源流通领域能源品种争议案件;承担全市能源监察执法和检测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市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节能监管工作。(东南商报记者 薛智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