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沈杨雁通讯员朱红燕)明年1月1日起,我区将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明天刊登)。昨天召开的全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对此作了具体部署,并就落实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了安排。
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2012年要全面建立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省、市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我区在制订政策过程中坚持了“遵循市定政策,保持相对一致,立足本区实际,适当衔接过渡”的原则,即凡我区与宁波市相一致的所有制度的衔接办法,完全按照市定政策执行,对于涉及某些特殊情况的政策,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会议同时通报了我区今年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今年我区开展专项监察6次,处理群体突发事件42件,处置欠薪逃匿案件23件,受理投诉、举报605件,为3100名农民工清欠工资916万元,区级动用应急周转金180万元;22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接受举报投诉案件1600件,为1553名农民工清欠工资1279万元,镇乡(街道)垫付应急周转金120万元。从目前情况看,我区清欠工作基本稳定。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毛春阳在会上指出,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一项重大惠民利民工程,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政策,确保平稳转变,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元旦、春节将至,一定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检查,重点督办,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毛瑞福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