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天一消防中队官兵对天一商圈内的消火栓进行了年内第四次检查,结果发现又有近20个消火栓被人为损坏。
天一消防中队每年要对天一商圈内的消火栓进行四次全面检查,对损坏的消火栓登记备案,反映给自来水公司。天一商圈共有270多个消火栓,照理说,这些铁疙瘩不容易坏,可每回检查,都会发现有20来个被人为损坏。
消防队员介绍,从检查情况看,人为损坏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被盗,消火栓出水口盖子和里面的铜套芯都是小偷下手的目标,铜套芯被偷,消防水带就无法连接了。二是被车撞,基本上是因倒车不慎引起的。这次损坏的消火栓中,被车撞坏的超过半数,这还不包括被严重撞坏后即时修复的。一些消火栓虽然留有被车撞过的痕迹,但从表面看,损坏情况似乎并不严重,往往不会引起注意,其实,阀门已经损坏,这很要命,关键时候消火栓打不开。三是被腐蚀,有的店铺旁的消火栓,受到店铺倾倒的酸性液体的腐蚀,加速了老化锈蚀速度,新消火栓装上没多久,阀门就打不开了。此外,还有个别靠近建筑工地的消火栓,阀门处被水泥浆沾上,水泥结块后,影响了阀门的开启。
消防队员说,因消火栓受损影响灭火速度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年9月,他们在扑救大沙泥街旁的一次火灾中,离火场最近的一个消火栓无法打开,不得不舍近求远,到几十米外的另一个消火栓接水,影响了灭火速度。而灭火行动,是分秒必争的。
消防部门为此提醒,驾驶人倒车时要特别注意旁边有没有消火栓。不慎撞上后,即便消火栓受损并不严重,也不要掉以轻心,从维护城市安全的责任心出发,最好打个电话告知消防部门及时检查,防止埋下隐患。对于偷盗行为,消防部门建议严惩,因为这威胁着城市安全。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责令改正及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宁波晚报记者 姜恒 通讯员 童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