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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明起实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2-31 08:48:48

  中国宁波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作出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力、副市长陈炳水出席会议并讲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又一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姚力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贯彻实施法律过程中,重点抓好仲裁机构、仲裁员队伍、仲裁制度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加强部门关系协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执法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推动该法的贯彻落实。(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