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据市劳动仲裁部门最新统计,2009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2万件,同比上升0.8%,其中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受理的案件1.95万件,同比上升7.5%。统计显示,调解已经成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方式,去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62.39%通过调解得以化解。
我市不断编织开放式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已组建乡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机构155个,村、社区工会组建的职工维权站及调解组织2088个,企业组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达1.36万个。这些开放式调解组织将大量争议化解在源头,筑起了维护企业和职工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劳动争议呈复杂化趋势,全市各地着力探索多元化的争议处理机制,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并存,实现“共赢”。慈溪市采用由劳动仲裁机构签发《调解建议书》再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的方式,使54%的劳动争议得以解决。镇海区成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一年调处的案件就有400多件。余姚市建立了一支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队伍,快速处理了大量简单或小额标的劳动争议案件。
打“劳动官司”先入“调解室”,这在我市已蔚然成风。随着北仑区率先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及其快速、灵活、高效、经济处理劳动争议的经验在全市推广,我市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正加速运行,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廖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