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元旦佳节 侥幸酒后驾车两人进了拘留所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02 13:33:29

  中国宁波网讯 明知酒后不能驾车,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依法查处。元旦这天,胡某与刘某二人因醉酒驾驶进了拘留所。

  前天晚上,江东交警为确保节日期间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整治。20时20分许,胡某在江东亲友家里聚餐后,驾车带着5岁大的女儿回家。因为用餐时喝过酒,胡某在半路上发现设卡的交警慌了,准备逃跑,但被交警拦住。经检测,胡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4毫克/毫升,已构成醉酒驾驶违法。

  21时许,在朋友家聚会喝酒结束后驾车回家的刘某,在江东北路常关弄附近处引发一起与前车追尾碰撞的事故。前去处理事故的交警察觉到刘某身上的酒气,对他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毫升,构成醉酒驾驶违法。

  这样,这两人元旦被送进了拘留所,要拘留15天。

  交警提醒市民,假日驾车外出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行车,不要存在交通违法侥幸心理,尤其不可酒后驾车。假日期间,交警查处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不会放松。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沈 欣 王 鸿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