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生态墓地一角。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国家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区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并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买单。
宁波的殡葬改革一直是先行一步的。作为全国较早开展“绿色殡葬”建设的城市之一,几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那么,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离我们还有多远呢?
生态墓地推行免费入葬
基本殡葬服务是指遗体的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遗体整容、消毒防腐、殡葬设施设备租赁、礼仪服务和骨灰盒、花圈、墓地等殡葬用品则属于选择性殡葬服务。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一直以来是我市殡葬改革努力的方向。至目前全市投入数亿元资金,用于绿色殡葬建设。宁海、鄞州、象山、江北、慈溪、余姚、奉化以及大榭开发区等地区均实行了免费入葬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的惠民政策。
其中宁海、鄞州投入墓葬专项整治和生态墓地建设资金上亿元,正在逐步推行免费入葬的政策。自2003年以来,宁海县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造生态墓地310处,大部分村级生态墓地实行了村民免费安葬。
慈溪对应拆迁或迁移的“三沿五区”坟墓,入葬生态墓园的,墓位费、入葬费全部由政府买单;对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在骨灰堂(骨灰存放处)存放的,格位费、日常维护管理费全额免除。
余姚市对四明山、大岚、鹿亭的丧户,接尸、送客车费每个丧户以240元统一价收取;奉化市全市有16个骨灰存放处对本村村民骨灰实行免费寄存,7个骨灰存放处一次性收取寄存管理费200元~500元。建有生态墓地的行政村,对本村村民安葬只收取成本费500元~1000元。
减免基本丧葬费3000多万
在“三无”对象基本丧葬费减免方面,仅2009年1至11月全市各地为上述对象共减免接尸、火化费用90.60万元。
宁波市殡仪馆及鄞州、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等殡仪馆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三无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的遗体火化等基本丧葬费实行减免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由政府买单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费等)达3000多万元。
鄞州区是我市推行基本丧葬费减免政策力度较大的县(市)、区之一。早在2006年,鄞州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免费入葬的政策。凡户籍在鄞州区的人员死亡火化后,到所在地镇(乡)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丧户可免除入葬费用,而平原镇及街道则由丧户提出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申请,经本村(居)委会核准后,可自愿选择在鄞州区域内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其入葬费用可凭发票到本镇(街道)予以报销。鄞州区免费入葬生态墓地政策的实施,每年可为辖区老百姓节约用于购买坟墓费1720多万元,节约土地80多亩。
从2009年1月1日起,鄞州区全面实施低收入等群体免费火化政策。凡选择生态葬法的低收入群众,其丧葬费用由政府买单。该政策的具体享受对象为:遗体火化且骨灰入葬到区内公益性生态墓地、经区民政局认定的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含农村五保户)成员、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
■延伸阅读
基本殡葬服务有望政府买单
民政部发布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殡葬改革方向:
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
加强公墓管理 强化公墓建设经营的审批管理,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不得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
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买单。
理顺殡葬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此外,还要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促进殡葬改革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要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重点治理殡葬乱收费,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表示,目前我们应当保障的重点救助对象是指生前为城乡低保、五保人员,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土葬改革区自愿火葬人员以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遗体。他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将逐步扩大殡葬救助的范围,增加殡葬救助的形式。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徐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