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鲍伟珍 张志江)近日,慈溪市匡堰镇乾炳村经济合作社拿到了工商部门发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了市场主体资格。从此,这个村经济合作社就能以企业法人资格闯市场了。
据了解,这是新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组织条例》颁布实施后,慈溪产生的首个村经济合作社企业法人。
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与农民致富密切相关的基层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迟迟未能取得法人资格。而正是因为村经济合作社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在市场上的地位也很尴尬,不仅难以在金融机构贷款,还要承担无限民事责任;不仅不能作为市场投资主体,其他经营活动也受到了限制。
新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明确村经济合作社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据介绍,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单独的一类经济性质,由村民委员会作为出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村经济合作社获得企业法人资格,一方面可以保障其作为市场主体公平地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其本身的运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