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宁波第四季度稳定就业补贴明起申报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05 08:59:4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就业管理部门了解到,根据我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规定,去年第四季度稳定就业补贴将于1月6日至15日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办理。

  稳定就业补贴标准为:困难企业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本市职工,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补贴;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职工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宁波日报记者汤碧琴 通讯员仲崇刚)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