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鄞州区古林镇朱迪服饰有限公司打工的吴全明和周进好等7名打工者向本报反映,称他们在工厂里打工好几个月,去年12月他们辞职后,企业至今还拖欠40多天的工资。现在,他们要求老板能早日把工钱给结了,好早些回家过年。
昨天下午2时半,在朱迪服饰公司门口,记者见到了这7名打工者,其中周进好和周桂钱是一对夫妻,吴全明腿有残疾,穿着单薄,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据一名打工者介绍,他们7个人分别来自广西、贵州等地,通过朋友介绍先后来到朱迪服饰公司打工,最早的去年2月进厂,最晚的去年7月进厂。但是自从进厂以来,厂里除了和吴全明、周进好2个人签了劳动合同外,其他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他们办理社会保险。他们中有2个人,干了40多天,领到的工资分别是500元和800元,这远低于宁波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感到难以适应打工的条件,就分别于去年12月辞职,现在厂里还欠他们40多天的工资。
吴全明对记者说,期间他们多次到厂里讨要工资,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他们曾向劳动部门投诉过。昨天,一名姓缪(音)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对这几名工人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提出异议。对此,这几名工人称,因为企业的好多承诺没有兑现,他们实在做不下去了,只好辞职。
朱迪服饰的老板朱女士在电话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厂里只和吴全明和周进好签了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已经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作进一步的完善。”朱女士还表示,这些工人提出的清算工资和赔偿问题,既然劳动部门介入了,那还是由劳动部门裁决吧。
昨天下午,鄞州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这7名农民工的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基本上可以认定企业没有给这些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其中5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2人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进的厂。他们责令企业给这些外来工补办社会保险及其他手续,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2名农民工的投诉不予支持,让他们和企业协商处理。对于工人们提出补偿双倍工资问题,他们建议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记者 边城雨 白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