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对许多城市居民来说,买房卖房可能是关乎一辈子的大事,因此人们格外慎重。尽管如此,但在房市变幻莫测的今天,有些突然变故还是让当事人防不胜防。
比如今天的两则报道:同样是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甚至都办完了房屋过户手续,可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个是购房者买了新房却无家可归,另一个是卖房人,交了房子却拿不到房款!
她买了新房却无家可归
房价暴涨,卖家反悔不肯交付
本想为改善居住环境,卖掉旧房换新房,谁知买了新房却住不进去……对于程女士一家来说,去年的购房经历简直是一场梦魇,让他们至今无家可归,一家三口只好去租房,至今仍挤在狭小的出租屋内。
交房时,房主要求提价
去年8月,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在清林闲庭看中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签下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后,她支付了首付款,双方又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约定余下的房款,在去年9月30日交房时付清。
谁知临到交房时,因为当时的房价正在一路看涨,卖家却突然反悔了,拒绝接收程女士的剩余购房款。程女士只好将剩余房款主动汇入其银行账户,但对方仍迟迟不肯交房。
几经交涉后,对方要求提高售价,但是提价金额让程女士无法接受,对方至今仍占着房子不走。
买了房,却无家可归
“我们夫妻每月工资加起来才4000多元,房租就占去了将近一半,而银行按揭月供也要1000多元……我做梦也没想到,这是我们买新房子后的生活!”程女士说,她曾经报警想强硬收房,但考虑再三还是作罢,最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去年10月,她向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月27日法院判定陈某要腾出房子,交付给程女士。
原以为事情就此解决,谁知对方又提出上诉。“我问过律师,从受理到裁定最多要半年,难道我又要等这么长的时间?”程女士一脸的无奈。
记者从海曙区人民法院处获悉,依照程序,在陈某上诉期间,程女士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只有等上级法院裁定下来,如果是维持原判,方可申请判决的执行。这也意味着,程女士一家又将陷入等待中。
房价涨了,违约多了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原房主陈某的儿子陈先生,他认为房产证是被“骗过去的”,他们第一次卖房没经验,程女士没交清房款,就将房子过户到了她的名下。到了交房那天,她也没有按时现金付款。
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陈先生表示,一切等法院判决,拒绝接受采访。
中介方江东易居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的李经理说,9月30日那天,准备交房时已是下午5点,程女士准备的钱都在银行账户上,没有提现,那天是交不出20多万元现款的。但房子的确也没有腾空。后来房主就抓住没按时付款这点,拒绝交房。房主提要求加钱,被程女士拒绝了,因此事情一直僵持着。
“主要是去年的房价涨得太厉害了,导致一些房主心理不平衡,不惜毁约。”李经理说,这跟不断上涨的房价脱不了干系。
尽管按照合同一方毁约要赔付违约金,但在不断看涨的房价前,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李经理说,之前倒是有不少房主,在过户前,中途提高房价或中止买卖,有的甚至边过户边提价,很多买房人也只能无奈接受。房子都过户了,卖主还毁约的,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他卖了房子却拿不到房款
购房者个人信用出问题,按揭卡了壳
去年9月,马先生卖掉了江北洪塘亲亲家园的一套房子,本想换一套离单位近的。他的房子早已过户了,本以为很快能拿到房款,可房产中介去银行为购房者办理按揭时,却发现购房者有个人信用污点,银行拒绝发放按揭贷款,以致马先生至今未能拿到48万元尾款,而如今房价爆涨,他购买其他房子的计划也落空了。
前天,记者联系到购房者车先生。他对此也是一脸的无奈。
车先生说,他和马先生确实在去年9月15日就签好了合同,而房子“三证”直到去年11月中旬才做好,后来他去申请公积金贷款,万万没有想到以前办过一张信用卡欠了年费,给自己的个人信用留下了污点。等他处理好个人信用记录,再去申请贷款时,又发现房产证上误打了“限价房”三个字。只好再次去改正,目前贷款正在申请中。
房产中介公司徐经理说,出现这一情况有太多的特殊因素。她在买卖房子的资料上也提醒过客户,在买房前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但是还是出现了这种情况,这是她所不愿意看到的,她将再次和买卖双方沟通,尽快将这件事情办好。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王思远记者陈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