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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一夜未归房子被拆 拆迁黑手至今不明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1-08 08:30:19

  中国宁波网讯 去年12月25日凌晨,家住望春桥359弄13号的陈女士从儿子家借宿回来竟发现自家的两层小楼已被夷为平地。

  陈女士家虽然被列入当地的拆迁范围,但还没有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协议。她的遭遇通过媒体披露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昨天下午,海曙区望春街道就此事向公众做了调查说明。

  街道承认监管有责

  望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健雄说,该处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是陈女士的外甥女,对于发生居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这一件事情,街道深表遗憾。他承认,当地政府在拆迁区域的监管方面负有一定的责任。

  陈健雄说,事情发生后,陈女士在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支持下报了警。街道有关部门上门与陈女士及其外甥女做了沟通,去年12月29日,当事人和街道拆迁办签订了房屋拆迁调产协议。

  拆迁办否认幕后指使

  陈女士认为房屋被拆是受当地拆迁办指使的,并提出了经济赔偿的要求。

  但昨天望春街道拆迁办陆主任表示,陈女士的房子不是拆迁办指使拆迁的。拆迁办拆房是有严格规定的。

  “拆迁黑手”至今不明

  望春派出所崔所长在现场说明了警方侦查的情况。去年12月25日,望春派出所接到陈女士的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同时将情况上报到海曙区公安分局和望春街道党工委。

  派出所向拆迁单位和附近居民了解了情况,还进行了现场勘查、查调看录像监控和线索排摸,但至今还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

  “文明拆迁”还需努力

  据了解,目前在望春桥路附近279户居民户中,大部分居民户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截至昨天还剩下13户没有签订合同。

  陈健雄说,在这几年的建设中,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在拆迁过程中,他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和文明拆迁。对参与拆迁的单位和个人,今后政府一方面加强教育,严格办事程序,另一方面也将监督他们加强工地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再次出现意外情况。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