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医管办获悉,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保农民为565751人,实际参保人数为550496人,参保率达到97.3%,比去年略有提高。
根据宁波市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以上”、“农民个人缴费额达到各级财政补助总额的50%以上”的要求,今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300元,其中,宁波市财政补助45元,我市财政补助155元,个人缴费100元。在提高资金筹集标准的同时,住院补偿封顶线也由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到8万元,并降低了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调整了报销比例。
据了解,我市新农合制度实施7年来,人均筹资标准逐年提高,受益面也不断扩大。2009年,全市应参保农民为56.92万人,实际参保人数为55.04万人。截至上月底,全市累计补偿1290629人次,比前年增长47.82%,补偿金额为12768.1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28372人次,增长14.58%,人均补偿3281.82元,补偿水平达到42.8%;特殊病种门诊补偿3229人次,人均补偿623.07元;小病受惠补偿1258862人次,人均补偿24元;特困人群医疗补偿166人次,人均补偿14112.05元。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和方便农民就医报销,我市把小病受惠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扩大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截至上月底,全市已有15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被列为小病受惠定点医疗机构,今年将再新增50家。 (胡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