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科技部授予宁波等20个城市为全国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代表宁波市在北京领取了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牌匾。
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陈梓军
2006年2月,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市场等要素的制约,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把自主创新作为区域发展的主导战略。2007年7月,市委、市政府又召开全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把自主创新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举全市之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成效显著。过去4年全市年专利授权量以年均35%的速度递增, 2009年我市年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万件大关,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三甲之列。重大科技奖项连年丰收,自2005年首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后,我市已有10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有12项成果摘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我市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全国著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和优势企业,全社会研究和试验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以上,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达到500件,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品牌经济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达到25%。到2020年,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高科技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品牌之都的地位进一步提升,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