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敲诈钱财,他利用朋友与某老板的“不正当关系”,伙同朋友设法“提取证据”后相威胁。然而,发财美梦未成真,却换来牢狱之灾。近日,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
去年7月份,刘某得知彭某(另案处理)与本地人钱某“关系不错”,便与彭某商量敲诈一事,见钱眼开的彭某同意“冲锋陷阵”。几天后,彭某与钱某相约来到浒山街道一出租房内,早有准备的刘某和彭某伙同另3人(均另案处理),用数码相机偷拍下了彭某与钱某的性爱视频,并刻成光盘。期间,刘某与另3人多次跟踪钱某,调查其家庭等情况,拍摄其居住房屋、厂房的照片。同年7月13日,刘某等4人将性爱光盘及所拍照片放于钱某厂房对面的超市,后发信息、打电话给钱某,以若不给钱就公布性爱视频相威胁,向钱某强行索要3万元,后因钱某报警而未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敲诈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冯巧咪 陈艳艳 刑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