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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或分流部分自住性购房需求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11 13:12:22

  “国11条”明确要求各地增加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要求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在本地,经适房、廉租房这几年均有供应,并且保障对象在逐年扩大。按照市里去年底新出台的政策,今年廉租房的保障对象要进一步扩大至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全市在建经适房、限价房和经济租赁房要达到50万平方米。其中,限价房销售管理政策已于去年出台,全市现有在建房源超过2000套;经济租赁房于2008年底开始建设,预计今年底前后各区可陆续供应上市。

  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增加和保障范围的扩大,意味着相当一部分本需在商品住房市场购房的楼市需求,会转而通过购买经适房、限价房或租赁廉租房、经济租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楼市中自住性购房需求因此将被部分分流。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编辑:沈媛仪】